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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8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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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似乎是一种魔法世界约定俗成的规则,很多商家都拿自己的名字当店名。

不过,这种想法在丽痕书店发生了改变。丽痕书店的老板叫“斑林”,不叫丽痕。当然,破釜酒吧的老板还叫汤姆。

这种规则似乎必须在店面看上去特别像一个名字的时候才奏效。

学校给的助学金额度有限,普拉瑞斯得到了二手课本、二手魔法袍、二手坩埚、二手天平、二手玻璃瓶和二手望远镜——她几乎快要不认识“二手”这个单词了。

东西太多不好带,斯内普教授还单独给她买了个手提箱,用来装这些制服和装备。

当她在杂货店等斯内普教授买手提箱的时候,普拉瑞斯听到一个红头发的男生抱怨:“妈妈——我什么东西都是二手的!”

男生的哥哥又高又瘦,长得非常英俊,但绑着小辫,穿着像伦敦街头的那些摇滚歌手。

他哈哈大笑,摸了把弟弟的脑袋:“不喜欢我的魔法袍吗?等我赚了钱就给你买新的!”

“别管罗恩!你才毕业多久!”男生胖胖的母亲叉着腰对罗恩说,“我们家哪个孩子不是这样过来的?”

“比尔就不是!”

“比尔也是!他很多东西是用你爸爸的!”

罗恩噎住了。

比尔把手搁在罗恩肩膀上,笑着说:“开心点!起码我们的人生不是二手的!”

普拉瑞斯挺喜欢这句话的。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已经非常新奇了,她并不在乎是不是二手的。而且,她在修道院用的哪一件东西不是十八手的呢?

她的人生列车即将开上一条以往难以想象的轨道,旅途上的一切都是新的。或许她的制服装备是二手的,但她的未来是全新的。

斯内普教授从杂货店里出来了,丢给普拉瑞斯一个不大的手提箱。但对普拉瑞斯来说,还是有点大了,她艰难地张开双臂抱住手提箱。

令她惊讶的是,这个手提箱竟然没有一点重量。难道上面有什么特别的魔法吗?

这是普拉瑞斯记忆中第一件完全属于她的、全新的物品,她不由得缩紧双臂,紧紧地抱着这个箱子。

几天后,普拉瑞斯特意再次来到这个杂货店,发现这个手提箱的价格比她全部的助学金加起来还要多。她站在货架前,看着手提箱的价格标签,缓缓眨着眼睛。

“这个有二手的吗?”普拉瑞斯指着同款的手提箱问。

老板探出头,扫了一眼:“这款都是全新的,要二手的到这边!”

普拉瑞斯眯起眼睛,她不相信无缘由的善意。这位斯内普教授看起来并不是会大发善心的人,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对她的怜悯,却莫名为她花了一大笔钱,而且还不把这件事告诉她。

他到底有什么目的?还是说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东西?

普拉瑞斯并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利可图,究竟是投资未来还是对她身体里的哪个器官感兴趣……这可真不好说!

但此时的普拉瑞斯并不知道这些,他们抵达了最后一站——奥利凡德魔杖店。

当然,宠物暂时还是没有的。她的助学金不支持再买一只宠物,斯内普教授也不觉得宠物是什么必要的东西。虽然入学通知书里写着“可以携带”,但不代表必须要携带。

魔杖店里到处是狭长的木盒,堆积着直到天花板,让普拉瑞斯忍不住怀疑店长要怎么把它们拿下来——噢对,魔法!

好吧,现在的普拉瑞斯还不适应这些在魔法世界司空见惯的事。外来者总是很容易被排斥,她需要一些时间融入这里,让自己显得和其他小巫师没有区别。

“下午好!”一只手扶着柜台,老人从底下站了起来,“斯内普教授,好久不见了!你有好几年没带学生来过我这里了吧——你叫什么名字,孩子?”

斯内普不咸不淡地说:“是这样没错。”

“普拉瑞斯·普林斯。”她说。

奥利凡德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:“啊,是的是的,普林斯。我曾经在同一天,卖出过两根不同杖芯的鹅耳枥木魔杖,分别给了两个关系亲密的朋友。我以为她们都会去拉文克劳,但其中一个姓普林斯的女孩去了格兰芬多。”

“鹅耳枥木的主人是痴人,她们往往沉醉于某种事物,并为此执着追求。”

普拉瑞斯配合地“噢”了一声,但对此没有非常感兴趣,她只是问:“那我呢?我要买什么样的魔杖?”

“不是购买,是双向选择。”奥利凡德纠正她的说法,“好吧,普拉瑞斯,你打算用哪只手拿魔杖呢?”

普拉瑞斯说:“左手。”

这很奇怪,她只是需要一根魔杖,奥利凡德的卷尺却把她从头量到尾,活像要给她定制衣服一样。

奥利凡德神神叨叨地解释说,每根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,所以必须要完全适合,才能发挥出好的效果。

这听起来很玄乎。中世纪英国普通平民和士兵用剑,往往都是直接购买的。只有贵族才搞定制这一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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